更新時間:2024-08-24 11:01:39 來源:大家找算命網(wǎng) 作者:小幸運
世間萬物有得必有失,人的時間假如是100年,那么100年之內(nèi)給了你什么,你就要失去100年的另外的那什么,得失都是100年內(nèi)的另一半,得到一半,則另外一半必然失掉;得失都是相同的。
在自然的眼里,所以萬物是無區(qū)別的,自然看待所有自然產(chǎn)生的東西,就像母親看待自己的所有孩子一樣,甚至更公平。萬物都是屬于自然的一部分。一切人類認為的不公平現(xiàn)象,都是六根受識生了不同的知見。
話說一個分子與分子之間的基本結構相同嗎?而相同的它們所組成的胳膊與大腿在人們眼里看起來卻是不同的。因為人們需要什么,便執(zhí)于什么,執(zhí)于什么,對其所執(zhí)著的真相便更加不明白,就蒙蔽什么。不然為什么說:“情人眼里出西施”呢?有情人之間看待對方一定是漂亮的,盡管該兩人模樣從未變過,而給另外的人看這相同的兩個模樣,卻因為不同人所執(zhí)不同而有美丑之分別。但又因為各人各有所執(zhí),故而也都不能見證真相,此又何必非要爭個美丑是非呢?
在大自然眼里,也是沒有美丑之分的。因為大自然沒有“我執(zhí)”,無“我見”。故相反能看見真正的事物不美不丑的本質(zhì)。天生的自性與大自然卻是等同的,自然自性清凈故而是不生不滅,不垢不凈,不增不減的。
大自然更是無知的!栋闳艚(jīng)》說:般若無知,故無所不知。但是卻又有人硬要說:因為我很懂得,所以便知道一切。——但凡自己認為所有的知道,都容易生“我執(zhí)”,但凡過于執(zhí)著自己錯誤的知見,便是“所知障”生,故對于我們凡人,“知道越多”往往也容易有“所知障”更重,便更見證不了事物的本相,所以也更應該懂得學會為人謙虛謹慎,虛心弱己。
大自然的奧妙是無窮的,“無所知障”的人往往能看清事物本相!但是凡人卻根本無法達到這一點,大自然卻可以達到!
所以,論大自然之道,萬物也是無分別的!若你硬要說有分別,也只能說“這是有為法的分別”,世間的所有的有為法皆無法統(tǒng)一,因為個人自己依照自己所見有所觸所感有所分別故而結論有所不同!
《金剛經(jīng)》云:“一切圣賢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”。世間常見的的法是分別法,是有為法。金剛經(jīng)云:“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,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”,也是說有為法并不是真法,只是閃現(xiàn)的一個景象那般虛幻不實;對于凡人來說,所有景象都是因緣來臨時在喚醒種子,如同在大地上的小草之根見到了這風雨之有為法的因緣,便能通過接觸這風雨,可能被喚醒生命,因而接觸到風雨之外的其他東西。但是:小草醒來后所知道的卻是有限度的,在剛醒來的時候,小草以為這世界就像大地底部的泥土的樣子,屬于很沉重的;醒來后不久就長出了根基,而當根部伸展到了水里,就以為世界都像池塘那樣子,有一塊塊的濕漉漉的水洼地。而長出地面的枝葉來后,便認為大自然是其山峰低谷下那樣子的,輕松又遼闊,但是又有邊有際。盡管有人告訴小草:“山外有山、草外有草”,但是小草卻也只會搖搖頭不相信;盡管有人告訴小草:“對于那些要吃草的牛來說,你們都是叫小草,都是可吃的,對于他們來說是無區(qū)別的”,但是小草也只會搖搖頭,不相信。
不認識世間的無為法,就等同于不認識大自然的真相。我們凡夫因為都有局部認識,所以只能局部了解大自然,不可能知道大自然的一切。我們多是通過有為接觸無為,通過不清凈的六根為因緣,從而去證得清凈的自性,這也是依據(jù)大自然的“有無相生”。
道德經(jīng)還說:“天下萬物生于有,有生于無。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萬物。萬物負陰而抱陽,沖氣以為和。”故道生于無,常規(guī)來說,相比凡人在見證自性之前的“有知見、有認識”,其“僅有而失無”,故都不可能是大自然所有事物的真相。
蛇看世間某物或許是花花綠綠的,青蛙看世間一切緩慢移動的物體或許是不動的,一個人類中的色盲看紅色或許就是黑色的。。。。。
所以,千萬不要認為“人有多厲害,我有多厲害”,也不要凡事爭論不休,最后然后非要爭論個對錯此來;非要爭論出到底某個顏色是紅還是白的來。。。。
“請問你是對的還是我是錯的”?在大自然的角度來看,卻是很可笑的。僅僅人類的所知相比起大自然的真相來,已經(jīng)相去甚遠了。對于兩個見識有限度的人,只依照各自”所執(zhí)不同”而生分別,而生出兩個錯誤的認識,卻又硬要在兩個局部認識之間爭個對錯,如此的執(zhí)著對錯的統(tǒng)一,豈怎又不能算是一種自我導致的愚昧呢?